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生产的产品也将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但是,如果冒充高新技术企业,将受到严惩。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对“李逵”的奖励和对“李鬼”的处罚,泾渭分明。
□今报记者 王秋欣
●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如果你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今后将能享受一系列高规格待遇了。条例草案中最“给力”的一条规定就是,如果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另外,省财政部门还将会同省科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形成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高新技术人才将“名利”双收
如果你是高新技术人才,今后将会“名利”双收了。条例草案规定,对于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高新技术人才,有关部门应当在其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照顾。对在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在职称评定、项目立项、研发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注资
为帮助高新技术企业筹措资金,条例草案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和广泛利用社会资金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
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投资、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鼓励开展支持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的金融活动;鼓励保险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发保险品种。
●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专利被侵害是很多高新技术产品的最大杀手。为此,条例草案特别规定:支持单位和个人研发的高新技术申请国内外专利,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的预警和审议机制,构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高新技术企业将能享受这么多优惠,说不定会招来个别企业“羡慕嫉妒恨”,并冒充高新技术企业。
为此,条例草案特别规定,对于骗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资格,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