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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法制一体化面临十大困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 03:41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

  昨天,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率市政协委员,就特区法制一体化问题在龙岗、宝安进行调研。

  今年7月1日,101项特区法规适用于宝安龙岗后,有哪些法律法规的条文不适合两区客观条件,具体执行遇到哪些实际问题?来自两区法制办、公安分局、司法局、城管局、法院、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在两场座谈会上畅所欲言。记者了解到,特区部分法规在宝安龙岗遭遇水土不服,面临十大困惑。

  困惑1

  管理能力与要求有差距

  以查处违法建筑为例,《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规定,拆除三层以上(含三层)的砖混结构或者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违法建筑,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宝安区表示,目前查违工作当中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其明确违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宝安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存量大、查处难度大,若适用特区条例,凡是三层以上的违建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将影响整个查违工作的强力推进。

  困惑2

  成本增加人员不够

  政府行政管理成本和执法成本在法制一体化后显著增加。宝安区反映,行政机关的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现有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和装备保障难以满足执法需要。龙岗公安分局反映,目前龙岗区总人口已达400万,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该区配备的警力数应在2万人以上,而现在仅有2500余人。

  困惑3

  罚款额度高 执行有困难

  《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有以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0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毁坏计划生育部门财物的。但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殴打他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伪造变造公文印章等相关行为的,罚款额度均规定在1000元以下。又如《深圳经济特区查禁赌博办法》,该办法对参与赌博、聚众赌博等行为规定了最高3万元的罚款,而现行依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只有3000元的罚款。

  困惑4

  标准不同致“选择性执法”

  两区法院提出,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现有特区法规、规章在宝安、龙岗两区实施,对在实施以前发生的行为,在实施后处理时是否有溯及力,依据什么样的原则来选择适用法规、规章,可能会发生争议。比如,宝安、龙岗两地因为具体情况不同在法律适用上的选择不同;同一地方因为司法、执法人员的理解不同,出现法律适用的标准不同;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适用的标准与法院的司法标准不同。由此,可能出现“选择性执法”情况,最终造成执法不公。

  困惑5

  职责规定不一 体制不对接

  一些专项法规规定的部门职责与宝安龙岗不一致。例如在原特区内,治安和巡警两个警种统称为治安巡警大队,《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警察巡察条例》规定了巡逻警察不仅有查处违法犯罪的职责,更包含了社会管理和救助的义务。而在龙岗区,治安和巡警是两个不同的部门,要适用该条例可能得首先解决体制上的问题。

  困惑6

  不执行不行,执行也不行

  与城管综合执法关系密切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暂缓在两区适用。

  在生活中,市民对市容市貌提出较高要求,大量该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以市民投诉、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的形式反馈到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一线执法队员感到左右为难。

  困惑7

  部分特区法规也需要清理

  部分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存在冲突。如特区法规、规章对同类违法行为的罚则规定相互矛盾,如何适用需上级法制主管部门予以明确。如关于擅自悬挂横幅、标语,两个条例处罚标准不一。《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在户外设置经营性条幅、标语、气球、彩旗等广告设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而《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规定,对于擅自悬挂条幅、标语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

  困惑8

  法制观念加强和普及需时日

  观念和思想认识的不到位是法制一体化建设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在城市化以后,原来的镇、村改为现已有的街道、社区,有一些街道、社区、片区负责人,在思想观念上尚未完全调整过来,认为宝安龙岗是农村,市容环境管理标准不能和原特区内相比,出现一些乱摆卖、乱丢乱吐等行为属正常现象。

  困惑9

  法律从业者素质待提升

  制约两区法治环境提升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公证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素质、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两区的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及整体素质,与原特区内的法律服务机构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法律服务人才存在结构性短缺,没有高端法律人才,无法承办高端法律服务需求。

  困惑10

  缺少法律适用指引和培训

  对从今年7月1日起在宝安龙岗适用的101项特区法规和41项特区规章,有关部门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在清理公布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制作法律适用指引,将特区一体化引起的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的更新、变动等情况列举清楚,印发给各区以统一全市执法标准。此外,还要对两区对口业务部门进行特区法规业务培训,让基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特区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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