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本月中国石油巨量限售股解禁,宣告了沪深股市迈入了真正的全流通时代。在全流通的市场环境下,内幕交易已成为当前影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正因为如此,为了遏制内幕交易重新抬头的势头,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要求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出手依法打击和防控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与此同时,证监会也表示,为打击内幕交易,将抓紧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内幕交易一直被认为是证券市场的一颗“毒瘤”。即使是在监管体系号称最为严密的美国,近些年来平均每年都要处理50起左右的内幕交易案件。就在去年,美国还查处了华尔街历史上最大一起对冲基金内幕交易案。在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过程中,内幕交易案件更是屡见不鲜。据统计,仅仅在今年的1-8月,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就审结内幕交易案件8件,对14名个人、2家机构做出行政处罚,稽查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内幕交易犯罪案件14起。
从目前已经发生的内幕交易案件来看,在市场实现全流通和股指期货推出后,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比如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不断增多;而由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迅速扩大,涉案主体也更加多元和复杂,而且作案手段日趋隐蔽和复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内幕知情人通过控制自己亲属的账户或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亲属朋友交易,已经成为当前内幕交易的主要形式。
内幕交易对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而且容易导致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绝大多数普通投资者损失惨重的后果。为了防止和打击内幕交易案件的发生,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刑法》、《证券法》为主的法律体系,建立并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防控体系。
但也应该看到,由于一些案件参与主体复杂,交易方式多样,操作手段隐蔽,查处工作难度很大。这就要求在完善防控体系的过程中,还需要更大限度地发挥公众的监督积极性。目前,我国沪深两市的有效账户已经突破了1.3亿户。群众的眼睛往往是雪亮的,在消息满天飞的市场中,真正的知情者往往就在其中。也正因为如此,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日益成为许多国家防止和惩罚内幕交易的有力武器。比如美国法律规定,监管部门可以将内幕交易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以此构建强大的市场监督机制。
因此,尽快消除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体制和财务制度的约束,使内幕交易的举报者能够获得有效的奖励;同时努力完善集体诉讼制度和赔偿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在案发后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此外,畅通监管部门与公众的信息沟通渠道,使公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这些措施都将有助于提高公众监督的积极性。事实上,也只有使上市公司的行为都处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内幕交易才能曝光在阳光之下,中国的证券市场才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得到更快的发展。
□特约评论员李长安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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