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郑州市一条自来水主管道爆裂致西南部80万人遭遇近年来最大面积停水。据了解,这是近7年来该立交桥附近发生的第10次水管爆裂。(11月21日《北京晨报》)
本次水管爆裂,据称原因有四:一是管道老化;二是管道埋得太深,负荷重;三是立交桥直接建在管道上,桥身和车辆对管道挤压;四是季节因素,冬季易爆管。
首先,供水部门既知“水管老化”,何不及时检修更换?明知“冬季易爆管”,何不及早采取防冻防爆措施?既然管道上方建桥压挤管道,何不及时改道,非要眼睁睁地看着水管一次又一次地爆裂?其次,在多年失修的管道上修立交桥,明显有违规划设计常识。作为规划局和市政管理部门在修建立交桥之前,该不会连几根地下水管也勘察不出来吧?令人遗憾的是,相关部门对于水管爆裂事件,不是主动承担责任,而是相互推诿,这无疑是“多龙治水”的尴尬。
本来,分工细化是现代管理理念的体现,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但如果权力交叉混淆不清,又在彼此推责,势必出现“八个大盖帽管不好一头猪”的现象。正如多个部门管不了“三聚氰胺”,多个部门关不了一个小煤窑一样,有些事看似谁都在管,结果谁都不管,谁都管不好。归结起来,主要与“模糊问责”有关。(李继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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