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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可能将成为一种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 06:43  南方都市报

  尽管目前地方债务清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不会影响2011年地方债的继续发行。另据透露,有望在12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的预算法修订稿,也将第一次为地方债发行开口子,“在整体计划之下,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如果顺利,预算法很有可能明年初就通过了,到时地方政府发债就有法理可依了。”

  一位地方财政部门官员说,目前地方债发行额度多少不重要,关键是把这个制度持续下去,未来会有一天地方自行发债的。

  中国在2009年和2010年各发行了2000亿元的地方债,均为中央代发,地方使用和还款,支出上主要用于民生方面。财政部曾计划在2010年由条件成熟的地方政府尝试自行发债,但由于2009年财政部发现部分地方没有按要求使用地方债资金,还款准备金的安排也不足,因此地方自行发债试点被推迟。

  中央代发与地方自发的区别在于,中央代发是以中央政府做担保,债券的评级会高。财政部已委托中介机构对地方政府资信进行评级,年内将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评级报告。财政系统人士表示,地方发债已经变得越来越成熟,但早期只能选择部分财政收入情况好、资信评级高的地方政府发债。

  【据安邦咨询文章综合整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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