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刘思思 应一琳 □曹小航 张芳
被告人余某、宋某等人租用他人医保卡,以为患者“代配药”为名,骗取大量药品后贩卖,造成巨额医保基金流失。日前,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依法对6起医保卡诈骗案件的10名被告人集中提起公诉。这批案件共涉及医保卡200余张,涉案总金额超过400万元。
自2009年上半年起,余某、宋某等人在上海国和路吉买盛超市门口挂了一块“拉卡收药”的牌子,开始租借上海人的医保卡,同时回收药品。还有一些人把自己的医保卡长期租借给宋某、余某使用,收取一定的租借费。宋某等人拿着租借来的医保卡到医院配药,将每张医保卡都挂号,一张可以挂3-4个科室。宋某等人就向医生谎称自己是医保卡持有人的家属或邻居,患者来不了,自己来为病人代配药。医生就根据记录的病情和以前的配方开具处方,宋某拿到处方后到药房刷卡、付费、取药,整个骗购过程就完成了。
据宋某交代,他们每周去医院2—3次,每次携带4—5个人的医保卡,每张卡挂4—5个门诊科室,涉及内科、普外科、骨科等,主要配置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关节炎等比较好卖的药品,如诺和灵、吗丁啉等。每次配药都很小心,因为医保监管部门对每张卡的配药金额不得超过一定金额,超量配药医保卡就会被锁定,所以宋某他们每次控制配药标准金额以下的药品,一个月下来平均配3万多元的药品。他们按照医院开出的药品发票金额的50%折算出金额,再扣除自己支付的挂号费、自付费用,剩余的付给医保卡持卡人,然后按药品全价的60%—65%卖给药贩子,赚取其中的差价,大约可以获利10%—15%。他们与药贩子每隔半个月到20天左右联系一次,一般约在某个地点收药。每个月卖出的药品金额为几万元,一个月赚1万元左右。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较早的案例中,犯罪分子向本市参保人收购多余的药品,现在发展到大量租用他人的医保卡实施诈骗。犯罪手段的转型,让打击违法犯罪的医保、公安等部门难以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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