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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用卖地收入建公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 00:51  21世纪经济报道

  贾海峰 刘翔

   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金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提出,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可以动用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和廉租房补贴给公租房补贴。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为了解决公租房建设资金缺口问题,财政部将廉租房和公租房财政补贴等资金进行打通,以支援公租房资金建设缺口。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0年中央财政补助相关地区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目标责任书中,全国新增廉租住房1354245套。其中,预算内投资补助新建廉租住房1185410套,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168835套。

   一位专家在招商地产举办的“第七届中外绿色人居论坛”上表示,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中央财政支出、10%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根据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以及后来追加支出比例大致测算出,2010年中央财政将投入1000亿元进行保障房建设。

   考虑今年的地产调控对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负面影响,如果较2009年1.59万亿减少20%,那么2010年土地出让收入可达到1.3万亿,相应会提供1300亿元保障性住房资金。

   根据测算,2010年住房公积增值收益可补充廉租房资金约400亿。据此估算,2010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缺口约为2032亿元。

   巴曙松分析认为,资金缺口的补充来源有两个: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土地增值税。

   目前住建部联合相关部门,选定28个城市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贷款金额近500亿元。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资料,2010年住房公积金扣除必要备付资金后的沉淀资金可达6800多亿元,目前的试点不仅可以在短期内开拓保障性资金来源,而且这种对住房公积金的创新使用相比于购买国债也可以提高收益率,未来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土地增值税或可成为地方政府补充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粗略测算,由于受地产调控的冲击,如果2010年的房地产销售收入环比下降20%,那么以1.5%的清缴比例计算,2010年的土地增值税可达到528亿元。

   巴曙松表示,如果考虑到这两个补充渠道,那么2010年保障性建设的资金缺口只有约1000亿元。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当前东部地区很多城市廉租房补贴用不完,有的城市已经完成了廉租房保障工作,在此情况下,打通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的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在东部地区,有的城市按照10%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以后,会得到一笔不菲的资金,而这些钱用于廉租房建设,却用不完,将其作为公租房建设的一部分资金来源,有利于促进该地区尽快开始“夹心层”的住房保障工作。

   由于各地区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经济条件不同,将财政资金打通使用,也意味着中央授权地方政府综合、自主协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机制建立。

   上述人士表示,《通知》最大的意义在于,公共租赁房一直没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通知》给予其建立了一个和廉租房一样的稳定资金来源,有利于启动公租房大规模建设。

   “不过遗憾的是,《通知》中没有提出信托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方式的突破性政策。”杨红旭表示,公共租赁房是一种可以依靠市场化融资的产品,要尽快打通信托、发债等市场融资方式,而不是仅靠财政补贴,“那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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