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期回应
“被精神病”和《精神卫生法》这个话题,我关注已久。
在所接触到的一些报道中,我发现外围性报道较多。如果试图通过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围观”,应该说这个目标达到了。
但“围观”并不等于“推动”。比如,在舆论的“围观”中,截至今年,《精神卫生法》已经酝酿了25年,仍然难产。
那么,问题就产生了:为什么会“难产”?何时才能“顺产”?短时期内仍难出台,该怎么过渡?《精神卫生法》能真正解决“被精神病”吗?
解释为何“难产”,需要在立法层面寻找权威答案。
所以,我采访了参与《精神卫生法》立法调研工作的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马力。从而,让公众知道了立法的难点所在,以及立法过程中“既有部门间的协调,也有各利益集团间的博弈”。
马力用“迫在眉睫”来说明立法的紧迫性,用“仅次于《食品安全法》”来说明立法的重要性。她的观点,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共鸣,相关评论及这则新闻背后的跟帖即可证明。
比如,网友“携酒与鱼”跟帖说:“把人送到精神病院比送到监狱更恐怖。进了监狱你还可以不断申诉,进了精神病院你丧失一切行为能力,连申诉的权利都没有了。”
解释何时“顺产”,则难度颇大,甚至一段时期内仍将是谜团。
据马力介绍,“目前全国人大已经把《精神卫生法》列入立法计划,连续几年搞专项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力争使这个法尽快出台。”
但,具体的时间表,目前从正式途径上尚难得知。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则是,“2010年肯定不会出台,2011年估计仍难出台”。
短时期内仍难出台,该怎么过渡?这一点,准确地说,仍没有答案。
最重要的,《精神卫生法》能真正解决“被精神病”吗?
其实,正如一位自称“崔小平律师”的网友称“上访者被关精神病院本质上与精神卫生立法无关”。
这个问题如果细分析,的确如此。有些问题用现有法律也能解决,但如果对法律、对人权缺乏起码的敬畏,就一切皆有可能。
所以说,呼吁《精神卫生法》尽快出台,但也不能仅依靠这个法。
□高明勇(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