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近日由上海市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实施,引导基金招标由此拉开序幕。据了解,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30亿元,其中首期10亿元已拨付到位。
引导基金主要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金投向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并主要投资于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等创业早中期的创业企业。目前,暂由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公司现已发起参与上海市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设立的在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能源、集成电路领域共同组建的5只基金,占首批国家级创业投资基金的1/4。
按暂行办法,引导基金投资运作将可采用参股创业投资企业、跟进投资以及融资担保等方式,但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引导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将可采取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回购及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 (记者 楚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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