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张艺) 商务部昨日公布数据显示,截至11月4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带动新家电销售2672万台,销售额突破100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自2009年6月起开始实施。
商务部表示,家电以旧换新推广购买的节能家电可节约能耗20%-30%,按已更新换代家电2500万台推算,每年可节约电能约51亿千瓦时。
同时,回收的废旧家电集中到有资质的正规企业进行拆解,初步改变了回收无序、小作坊拆解的局面。截至目前,全国共拆解旧家电1405万台,回收利用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44万多吨,有效挖掘了“城市矿山”。
家电以旧换新还带动了家电生产、销售、回收拆解等各个环节企业效益。生产企业努力研发生产节能环保型产品,仅海尔、海信、澳柯玛三大家电企业就研发推出300多个节能环保型产品。销售企业苏宁公司在成为中标销售企业后,一年来销售量同比增长33%。
此外,家电以旧换新在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仅北京、青岛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新增税收就达9.5亿元。经初步测算,该政策带动新增就业岗位40多万个。
同时公布的汽车以旧换新数据显示,1月-10月,全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近28.4万辆,发放补贴资金40亿元,拉动新车消费326亿元,月均受理补贴车辆约为2009年月均补贴车辆数量的7.5倍。其中,10月份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3.8万辆,比9月份增长5.6%,日均办理补贴车辆比9月份增长30.6%。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数量居前5位的是江苏、浙江、山东、河北、四川,合计占补贴总量的52%。其中,江苏、浙江、山东补贴数量均超3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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