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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11月2日电】记者2日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实施多起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2日在佛山被执行死刑。
成瑞龙,广东省连州市人。1996年5月至2001年8月,成瑞龙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窜到广东佛山、肇庆、广西桂林、湖南株洲、浙江湖州、重庆等地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10起,杀害11人。
2009年5月31日,成瑞龙在江西落网。与成瑞龙同时执行死刑的还有2008年佛山“3·23”恶性劫杀学生案的主犯林伟德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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