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月3日公告称,将于11月10日发行3亿元5年期无担保中期票据。
本期中票第3年末附本公司赎回权,期间的票面年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起息日为11月11日;到期兑付日为2015年11月11日,若公司第3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则到期日为2013年11月11日。
公司公告称,募集资金中50%将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另外50%将用于置换公司的银行借款。
交通银行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本期中票和公司主体的信用级别均为AA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