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周一晚间公布经过征求意见后的《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其中放宽了保本基金投资比例要求,同时对担保机构以及担保比例予以放松。
证监会在指导意见中指出,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文件及宣传推介材料中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说明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在业界关注的保本基金投资范围上,此次征求意见后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取消了原稿中“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比例不低于基金资金净值70%”的规定,更改为“保本基金投资于各类金融工具的比例应与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相匹配。”
同时保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且无比例限制的规定仍然保留。
在保本基金担保人及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方面,《意见》正式稿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将非金融机构担任保本基金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已担保的保本基金资产规模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10倍”的规定,分别修改为“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和“为保本基金承担保证责任或偿付责任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倍”。
而在此之前,证监会要求担保机构应当符合“实收资本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等六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