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取消基金专户理财的具体指标门槛,允许所有经营规范、配备专门业务人员、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管理参与专户理财业务。
证监会11月1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正式发布《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首次批准了两家台湾地区金融机构的QFII资格。其中,拟降低专户理财业务资格准入门槛,并放宽单只“一对多”专户产品投资限制。此外,基金销售机构的设立门槛也大大降低。
200亿门槛取消
据媒体报道,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拟取消基金专户理财的具体指标门槛,允许所有经营规范、配备专门业务人员、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管理参与专户理财业务。
取消基金公司开展业务的门槛,在市场中流传已久。而在此次的修改稿中,这一说法也最终得到证实。
此前基金公司开展专户业务的硬性指标——“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等条件,“允许所有经营规范、配备专门业务人员、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管理参与专户理财业务”的规定已经被“经营行为规范且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等较为稀松的指标取代。
事实上,不少暂时未能涉足专户业务的基金公司也早已进行了人员筹备和产品设计工作,部分基金公司也都在积极寻找能够胜任的投资人员。
初始规模降至三千万
去年9月,专户一对多初出茅庐,被市场寄予了厚望,一日售罄的消息充斥着市场。然而,一对多的业绩并没有此前市场预计的那么美好,一对多的发行高潮也渐渐退去,单只产品的发行规模也快速缩水,有的基金公司甚至出现产品募集失败,甚至停止新产品发售的情况。面对投入大,产出小的专户业务,基金公司也感受到了不小的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改稿规定,基金公司为单一或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低于此前规定的5000万元;并将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限制由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上调至20%。
证监会同时表示,为健全和完善证券执法工作,提高行政处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近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同意,证监会决定在上海、广东、深圳证监局等三家派出机构正式开展行政处罚试点工作。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期间,三家派出机构将按照规定对自办案件进行审理、听证,实施行政处罚,但案情重大复杂、涉及司法移送以及其他可能对当事人权益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除外。(编辑:王子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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