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云南出租汽车管理征民意 黑车拉客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 11:03  商务部网站

  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邀请广大市民支招。草案提出,对于非法营运,如果是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黑车”,最高将被处3万元罚款;而如果只是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最高处5000元罚款。(张丽采编)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