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38号)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地区〔2010〕1715号)的工作部署,10月26日—28日,我委会同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银监局、能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赴上海、浙江实地督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督察组在上海市召开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座谈会,听取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在有关部委代表发言的基础上,我委地区司陈宣庆副司长作了讲话。陈宣庆副司长高度肯定了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对两省一市提出的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就下一步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
督察组还在浙江省嘉善县进行了实地考察。我委地区司、外资司、基础司、高技术司、经贸司、财金司派人参加督查。
![]() |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会现场
![]() |
陈宣庆副司长在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会上讲话
![]() |
督查组一行在嘉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考察
![]() |
督查组一行在嘉善县经济开发区考察
(地区司规划处供稿)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