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散装白酒经营行为,促进酒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饮酒安全,根据山西省商务厅晋商酒[2010]14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商务厅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于八月十日在商务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散装白酒专项整顿工作会议。会议由副局长谢彦红主持,商业发展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及我县散装白酒经营户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商业发展股负责人徐荣幸宣读了山西省商务厅《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综合执法队负责人徐亮具体安排部署了我县散装白酒整顿方案。会议明确提出自九月一日起,我县将全面执行《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散装白酒经营户,一律暂停其酒类经营行为。要求各散装白酒经营者必须是取得《山西省酒类批发许可证》或在酒类管理部门进行过备案登记的批发、零售企业,且必须纳入《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范畴;禁止使用开放式方式销售散白酒,必须使用由厂家统一灌装的出口铅封的不可回灌的容器存储和销售,售毕由厂家回收;固定地点贴标经营,禁止流动销售。
局长周国敏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的核心是对散装白酒经营实行“加封密闭包装、固定店铺零售”管理,该办法的出台不仅能够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饮酒安全,更对我县散装白酒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它对完善我县酒类管理制度、规范散装白酒市场秩序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希望各散装白酒经营户要认真学习《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规范经营、合法经营。
参会的散装白酒经营户在会上积极发言,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守法经营,并把《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及各种证照制作成版面,悬挂于店中显著位置,接受消费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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