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劳动关系协调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 05:23  重庆晨报

  

劳动关系协调员
24小时新闻热线:966966 12 主编 付爱农责编 黎伟 图编 许恢毅美编 王成 责校 汤皓 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漫画/张异

  已开始接受报名,将于年底培训后上岗,在全国尚属首次

  本报讯 (记者 詹遥)发生劳资纠纷,最终闹到仲裁、上法庭的地步,员工利益受损不说,企业形象也不光彩。但是,随着“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发生几率会越来越小。

  昨日,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首批师资培训正式启动,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今年底,我市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工作也将启动,他们将于年底上岗。据了解,劳动关系协调员上岗后,年薪可超10万元。

  协调员充当“润滑剂”

  “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最后对簿公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

  早在2007年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明确这一职业指的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

  他们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润滑剂”,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健康发展。

  需要“全能型选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国全介绍,我市目前有900万劳动大军,劳动争议的数量比例处于稳中有升的高位运行状态。去年,职工的投诉达到了1万件以上,仲裁案件也超过了2万件。

  “这主要是用工多样化导致劳动关系复杂化、员工自我维权意识提高等原因造成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王荣胜说,其中经济保险金、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和加班费3个内容,占到了投诉、仲裁案件的前3位。因此,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介入是十分必要的。

  劳动关系协调员受企业聘用后,需要深入到基层,承担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诉求、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责任,专业性很强。这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因此可以算得上是“全能型选手”。

  因此,这个工作所涉及的培训内容也相当广泛,包括劳动标准体系、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调和集体合同管理、企业规章制度与纪律管理、争议处理、沟通与员工参与等方面,涉及法律、企业管理等内容。

  年薪可超10万元

  据了解,目前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

  负责培训工作的重庆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要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报名者至少满足3个条件中的1个: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而劳动关系协调师及以上资格证的获取条件更为严格。

  据了解,劳动关系协调员就业后,其收入可达到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工资标准,年薪约为10万元。

  已开始接受报名

  “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面向我市政府机关、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关系、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岗位,企事业工会,就业服务机构的咨询、辅导、培训人员;劳动执法监察员、劳动争议仲裁员及劳动司法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企业管理顾问公司、咨询公司、民办非企业机构认证、检察、培训、咨询人员;街道及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

  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员”已开始接受报名,年底将开展首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书。有意向的市民,可拨打电话67872166或67874192咨询,或登录www.ctghr.com了解详情。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