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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没赶上南航航班将多掏退票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7日 23:28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昨日,南航公布了散客票价使用条件,从11月1日起,按南航的“新规”,如果您没赶上航班,而需要退票或是改签的话,那您得比现在多掏5%的退票手续费或是变更手续费。

  南航湖南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该公司11月1日起实施的新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主要有三处变动:一是现行条件中,购买了经济舱全票价的旅客,退票费收取5%。“新条件”实施后,在航班离站时间前,退票手续费仍然只收取5%,航班离站时间后,则要收取10%的退票手续费。其次,现行条件中,购买了南航七折以上机票的旅客,可以免费变更。“新条件”实施后,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仍然可以免费变更,但超过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则要收取5%的变更手续费。第三处是现行条件中,如果旅客要同时进行变更航班与升舱,南航将收取变更费与升舱费中的较高者,“新条件”实施后,将同时收取变更费与升舱费。南航方面提醒,如果旅客还需要详细了解,可以拨打南航客服热线95539进行咨询。

  记者谢功梅通讯员刘胤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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