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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治市下猛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3日 07:22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韩益忠

  昨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期货异常交易行为的表现形态、认定标准及监管措施做出了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责任。

  股指期货上市交易以来,中金所按照中国证监会“高标准、稳起步、严监管”的要求,严格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积极探索监管创新。中金所下发《指引》,专门对期货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进一步严格规范。

  股指期货交易中的异常行为,主要体现为交易委托、价格、频率等方面存在异常之处,比如撤单申报过于频密、申报价格过度偏离等。与期货交易中的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相比,异常交易行为情节相对轻微,通常未达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程度。一般情况下,异常交易行为也未违反交易所的《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业务规则,或者虽然涉嫌违反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但属于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形。尽管如此,考虑到部分异常交易行为有可能被利用作为违法、违规行为的手段,如不及时加以引导和制止,有可能发展成为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甚至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价格操纵等性质和后果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

  中金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确保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的要求,尝试将监管关口由违规行为监管前移到异常交易行为监管,进一步收紧对期货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从而更加充分的发挥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优势,减少、避免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对市场的危害。同时,通过实施监管关口前移,强化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自律监管体系,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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