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伟
“争夺”也许是最能概括当下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一个词。尤其在“十二五”规划即将出台的前夕,各地方政府都试图将自身的地方“构想”与国家最高规格的规划相衔接,融入其中,从而获得领先于别人的发展机遇。
最新的争夺战发生在八大城市群中,争夺的目标是中国的第四增长极。之前中央政府已经明确了环渤海(京津冀、辽中南和胶东半岛)、长三角、珠三角3个特大城市群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三极。尤其是环渤海地区,在第三增长级的“帽子”下,核心城市天津的GDP增速、投资等经济指标都位于全国前列。这也意味着,谁获得了第四增长极的头衔,谁就将驶上经济发展的“快车道”,这能不争吗?所以无论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中三角”,还是以西安、重庆、成都三大城市群为主体的“西三角”,都在暗地里较劲。
上世纪90年代,中国提出“缩小区域间差距”的战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诸如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海西经济等,在近两年时间内,更是大规模地推出了功能有别的经济区。在这些区域规划的推动下,东、中、西部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最明显的证据是,近年来,中部和东北部GDP平均增幅首次跃过东部地区。
这也是为什么从“九五”计划开始,都强调“增长”,而“十二五”则很可能定调“均衡”的原因所在。刚刚结束的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就明确提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也就是当下最热的词语——“包容性增长”,即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人群。具体到区域经济上,也就是区域协调发展,各有分工,并非所有的区域都要工厂密布,互相赶超,力争成为GDP增速排名上的“尖子生”。
要实现区域经济的包容性增长,首先就要避免同一经济区里的恶性竞争和产业趋同化。产业的同质化很有可能导致两个城市之间恶性竞争。以汽车工业为例,如长江经济带内的十堰、上海、武汉、重庆、南京、芜湖、南昌等地,几乎都把汽车工业作为重点发展的产业。由于产业、产品同构,刚开始时上海、武汉等城市就曾发生过不给外地汽车产品上牌的地方保护主义。还有在长江沿线省市,港口建设缺乏整体规划,重复建设,港口“晒太阳”的现象屡见不鲜;与港口项目相配套的物流园区规模也越建越大,结果空置居多,大量资源被闲置和浪费。不久前公布的中国首个跨省级行政区区域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同一经济区中城市间的恶性竞争,确定了各个城市的角色、分工,从而达到协调发展的目的。
不仅仅是区域内要一体化,经济区之间也应该分工明确。6月中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在国家层面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也就是说关系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生态安全的国家限制开发的生态地区,就不应该进行开发,建设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但我们依旧看到,在很多环境脆弱的西部地区以及重要水系上,重化工业密布,成为高危地区,一发生事故,流域性污染就不可避免。在很多地方的发展规划中,也都把重化工也列为支柱性产业,其中就有本来就缺水的西部省份。
如果要实现区域间的包容性增长,就必须推进区域补偿机制,让那些因为环境保护而不能发展致富的区域民众,可以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实现共富。
当然,我们在强调包容性增长的同时,并不否认竞争。竞争是市场资源配置的必要方式,经济区产业的形成,应该更多尊重市场。包容与竞争并不矛盾,这就如政府与市场一样,各归其位,才是真的包容。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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