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国务院日前发布通知,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这是我国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意味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全面统一。
改革开放初期,为鼓励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我国一直对外资企业实行比国内企业优惠的税收政策,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这种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财政部介绍,在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目前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仍实行内外有别的制度。
“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税费负担,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费环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21日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说,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继续实行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将会加剧内外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提高内资企业的竞争力。此次统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最后一个不平等税收待遇被消除,也意味着中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税体制更趋完善。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外资企业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拓宽了地方政府城乡建设和教育事业投入的资金来源,也有利于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促进城乡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专家认为,外资企业应与内资企业一样承担缴纳税费的义务。财政部表示,当前我国经济继续回升向好,今年前三季度经济同比增长10.6%,为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刘克崮认为,一国吸引外资的因素很多,税收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总的来看,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高速增长期,政治环境稳定,消费市场广阔,劳动力资源丰富,政府长期致力于为国外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诸多有利因素使得中国仍对外资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此外,他强调,实现内外资企业税制统一后,在华外资企业也会从中国更加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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