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监局公布三季度药品抽检结果
商报记者 王雅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对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进行监督抽验的结果,其中,药品抽验4702件,不合格75件,医疗器械抽验59件,不合格1件,药包材抽验85件,全部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包括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酸小檗碱片(规格:0.1g,批号:090902)、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珍菊降压片(规格:0.24g,批号:100501),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滴眼用利福平(规格:10ml?押5mg,批号:100102)。另外,扬州市华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型号规格:12#硅胶,生产日期:20100406)在医疗器械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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