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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接受采访”的大学永难一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 08:21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刘义昆

  据报道,河北大学内的校园轿车撞人案过去多天,记者调查发现,该校老师和学生被打招呼不能接受采访。教育部前发言人王旭明则发博客谴责河北大学遮遮掩掩。而在网上,网友则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肇事者李启铭的不少照片被公布。李启铭的父亲、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仍未公开回应此事。

  有网友报料说,死亡女大学生的母亲已经精神失常,快要疯掉。是的,对女孩的家人而言,这是家庭飞来横祸;对社会而言,这是一起人间悲剧。这起撞人案最大的关注点,是李启铭那句面无愧色的“我爸爸是李刚”。需要指出的是,这毕竟是李启铭的酒后之语,未必能够代表他真实心境——李启铭要承担何等法律责任,关键要看他做了什么,而不能只是关注他酒后的醉话。总而言之,李启铭应该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

  李启铭的父亲据说曾经破获过多起大案。李启铭醉酒撞死人,他是否原本“并不张扬”,李刚是否教子无方,并非此案的重点。另外,按照亲亲相隐的传统伦理,李刚不愿公开回应此事,恐怕也无可厚非。相较而言,校方给老师和学生打招呼不能接受采访,在这一事件中,却是那么的突兀。

  同学被撞死了,老师和学生不能接受采访,所谓何来?要知道,接受媒体采访,是老师和学生应有的表达权利,校方哪有权力制止?河北大学工商学院任国升书记说,“学校也是受害方”。倘若真是如此,更应该积极接受采访,以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学生与校方的利益。在校方眼中,不让师生接受采访,恐怕是想此事低调处理。问题在于,低调处理,就能维护好死伤学生的权益、维护学校的形象么?

  是的,很多大学一旦出现了死伤事件,校方总会要求师生“不能接受采访”,有的甚至提升到了爱学校的高度。接受采访就是不爱校么?按照这个逻辑,市里发生了事情,市民是否也不能接受采访;国内发生了惨剧,民众是否也不能接受采访?倘若这是爱校、爱市,爱国的话,民众岂不是全都不能接受采访?倘若如此,那些暗流涌动的矛盾如何解决,公民被侵害的权益如何维护?

  是的,在信息公开、民意疏导的过程中,媒体是一道无法替代的桥梁。媒介的舆论监督之所以有效,在于其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使得各种信息和观点能够在这个公共领域自由碰撞、争鸣,最终能够形成对某一事件全面、真实地再现。正因如此,民众积极接受媒体采访,不仅是在实践其言论自由权利,也是其公民意识的体现。

  河北大学之所以不让师生接受采访,或许又是为了维护所谓的学校形象,或许是源于一贯的“集体无意识”。学生连正常的采访都不能接受,谈何“自由的表达”?不让师生“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不愿依法治校、透明办学,要想创一流大学,恐怕永远只能是遥远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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