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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通知金融机构严卡房地产开发贷款

  紧绷的开发贷风险链条已经引起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高度警觉。近日记者获悉,银监会办公厅上月向全国银监系统、银行系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下发了《关于提示房地产企业规避调控政策有关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认为:“一些房地产企业采取各种形式规避监管、套取银行贷款,影响了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效果。”《通知》列出了四种房地产企业规避监管的表现形式,同时要求“切实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

  四个花招

  “尽管调控政策已经很严了,但开发商总是能找到应对的手段。”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因为预期房价仍将上涨,开放商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的现象依然存在。

  《通知》列出了目前房地产开发商惯用的四个“花招”:一是通过分期开发,规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2年未开发,应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二是通过分期或推迟领取预售证,规避“领取预售证后10日应开始销售”的规定。三是通过抬高申报价格,规避“要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规定。四是变相绕开央行、银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今年8月,国土部和银监会披露了全国闲置土地名单,意在对开发商的种种投机行为进行遏制。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开发商依然“顶风作案”。

  对症下药

  针对开发商的这些手段,《通知》提出要结合监管要求:“不对囤地、捂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新增贷款”、“对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等。

  业内人士指出,相对于不断加码的住房按揭调控政策,开发贷的调控稍显稳健,但开发贷的风险却一直高悬。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多数银行家们认为房地产行业的短期风险正在积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链条效应应予以重视。

  银监会2009年年报也认为,2010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的不审慎行为可能加剧,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链条效应或将重现,信用风险隐患可能上升,所以必须对这个行业保持高度警惕。 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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