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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产可作典当抵押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 02:3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古晓宇)一直以来,在典当行业中尚处按揭阶段的房产都不能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而昨天华夏典当行宣布推出的按揭房典当融资业务,终将按揭房产纳入了典当业务的范畴中。

  华夏典当行副总经理杨静琨介绍,按揭房典当融资的主要流程与普通房产典当基本一致,另需到相应银行核实客户的贷款余额和征信情况,房产实际价值评估的计算方式为“现行市场评估价×折当率-减去银行贷款余额”,而按揭房典当融资的折当率与普通房产典当融资折当率也保持一致,均在现行市场评估价的60%-70%之间。以某套房产现行市场评估价200万元,折当率70%,未偿还银行贷款50万元为例,典当行实际典当额度则为200万元×70%-50万元=90万元。

  杨静琨表示,从调研情况和实际业务情况来看,客户用于典当融资的按揭房大多在几年前购买,其现行市场价值很多都大于购买价值,因此,除去未偿还银行贷款余额,按揭房典当融资还有很大的融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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