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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拆迁乱象 民间草案欲报立法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 02:09  第一财经日报

  丁婷婷

  外号“王拆迁”的王才亮最近很忙。他所在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代理了宜黄拆迁自焚案。近日,王才亮又在全国律协和法律专家之间奔走。

  上述律师事务所会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研究中心,共同起草了《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建议稿)》(下称“立法建议”),希望通过全国律协将此草案提请全国人大,进入国家立法程序,以解决“新拆迁条例”久酿未出及行政法规局限下相关领域法律问题。

  “我之所以起草这份立法草案,跟‘新拆迁条例’的难产有莫大关系。”从事拆迁诉讼代理和拆迁矛盾研究二十多年的王才亮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对于“何种情况可启动征收”,立法建议在国家原有的征收二要件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的基础上,提出第三个要件:“无其他方法替代的情况下”,旨在防止“征收”和“公共利益”被滥用。

  所谓“新拆迁条例”即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份草案于今年1月份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至今“千呼万唤不出来”。

  中国律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准备让上述立法建议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议案或提案的形式在明年全国两会上提出。

  法学专家马怀德则对记者说:“像这样的民间立法建议有可能被采纳,但条文本身是否会吸纳仍很难说。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听说过民间立法草案成功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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