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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完善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 01:37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记者昨日从外汇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便利银行开展结售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对涉及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整合。《通知》梳理了结售汇综合头寸的管理原则,包括:法人统一核定、限额管理、权责发生制、按日考核监管、定期会计核对等;进一步明确了头寸的申请、调整和核定等具体管理事项,以及头寸数据报送的具体要求;整合了未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适用结售汇人民币专用账户余额的管理要求,以及外国银行分行头寸集中管理的具体规定。《通知》下发后,银行现有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保持不变。

  《通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法规的透明度,简化管理流程,便于银行理解和执行管理规定,并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及相关经营活动。

  《通知》明确规定,外管局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银行外汇业务经营情况等因素对头寸采取核定限额的管理模式。银行应按日管理全行头寸,使每个交易日结束时的头寸保持在外管局核定限额内。对于临时超过限额的,银行应在下一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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