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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费用追偿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 01:37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李子君)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及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规定,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将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畴,赔偿费用也将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法律界人士认为,国家赔偿对精神损害的界定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国家赔偿法规的完善,将对行政人员行使公权力起到更大的约束作用,使行政人员在工作中更加谨慎。(详细报道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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