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昆明官渡区将出台新科技立项管理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0日 10:49  商务部网站

  官渡区级的科技计划项目,超过合同期6个月以上未完成,再次验收仍不通过的,将追回专项经费,执行单位3年内不得再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该规定写进在了即将出台的《昆明市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昨日,官渡区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局就该办法举行了听证会。

  根据听证稿,项目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都视作不能通过验收。一是预定目标和任务未能实现;二是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三是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四是事先未作说明,超过合同规定期限6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在接到通知6个月内有一次整改的机会,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再次未通过,将由项目管理单位追回区级科技专项经费,3年内不得再承担官渡区的科技计划项目。(张丽采编)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