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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会签房产税 住宅有望分类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7日 22:16  一财网

  据《中国经营报》10月16日报道,“十一”长假后,财政部、国税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已经联合启动了对房地产税会签的相关程序,截至发稿时,这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此举意味着上海、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已经是箭在弦上。而在未来,对不同类型住宅品类征收房地产税,基本已成定局。

  报道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位的官员对此并未否认,只是表示,具体时间将依照国务院的统一工作安排。

  报道并援引消息人士称,目前三部门会签的房地产税政策,包括了对上海、重庆两份试点方案修改的内容。

  与此同时,除去上海、重庆两份试点方案,国税总局在此之前,也已拿出了一套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方案。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的会长聂梅生亦证实,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工作,在数个月内就将展开。

  报道又称,在三部门对房地产税相关政策进行会签的过程中,针对住宅类型的划分,也进行了修改,别墅、大户型等住宅品类的范畴划分,或将出现在中央层面的与房地产税相关的文件表述中,而这些分类标准,将成为日后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涉及税率等一系列问题时的基本框架。

  上海和重庆上报到三部门的试点方案中,基本都涉及了大户型、别墅等住宅类别的划分。

  报道并称,消息人士表示,为了达到保护自住需求的目的,试点当地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人均居住面积情况,划定一个免征面积,或免征的套数,但是采用免征面积这种方式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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