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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商标证明商品不能进商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7日 02:28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姜涛)让Y货在商场绝迹。昨日,重庆市工商局南岸区分局消息称,南岸区在13家大型商场实施商业企业市场经销商品商标备案制,从源头上加强商标监管。

  “做这个事情就是要杜绝Y货进商场,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南岸区工商分局副局长王飞雪介绍,所谓商业企业市场经销商品商标备案,就是要百货商场等商业企业必须对引进的品牌商品的使用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商标、专卖经销以及未注册商标的,进行审验。对不能提供相应文件材料手续的品牌,一律不得引进商场,确保进场商品的商标权利人的利益。王飞雪说,未建立备案制度的,工商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目前,南岸区内重百、百盛等13家大型商场,已正式建立商品商标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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