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光
谭宏安 今年4月2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产业承接载体建设、产业创新升级、保障建设用地供给等十个方面共40条进行部署。
在上述《意见》中,安徽公布了若干“敏感”的政策。如在土地开发和利用上,《意见》指出,今年省级预留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支持示范区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示范区市、县在皖北地区垫付前期资金,整理置换建设用地经确认的置换指标有偿调剂给垫付方使用,或作价入股在共建合作园区内使用;2010年力争开展土地整治100万亩,完善新增耕地指标、置换指标交易制度,探索建立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激励和补偿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调剂使用制度。
随后,安徽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联合密集推出了数百项支持政策。如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就共同推出了《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这一文件主要围绕“加快产业技术升级”、“支持产业和技术同步转移”、“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大自主创新政策激励”、“加强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五个方面,提出21条政策措施。其中不乏亮点。
比如在众人关注的国有企业股权激励问题上,上述文件指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创新型企业,比照执行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政策,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据了解,近日安徽又专门出台了一个《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资料整理 :张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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