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000729.SZ)10月12日晚公告,将发行不超过11.3亿元的可转债,10月15日申购。
本期可转债的期限为5 年,从2010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4日止。5年间利率依次为0.5%、0.7%、0.9%、1.1%、1.4%,每年的10月15日付息一次。
本期可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86元,转股期起止日期为,10月15日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2015年10月14日止。
可转债按面值100元发行,扣除发行费用1127万元以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11.873万元。
公告称,此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月14 日是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15日是优先认购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公告称,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不少于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表示,如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不少于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2%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2%回售给公司。
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2%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债。
招商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大公国际评定此次可转债评级为“AA+”级。
燕京啤酒称,此次可转债所募资金将用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千升纯生啤酒技术改造项目、设立北京燕京啤酒(晋中)有限公司用于其年产20 万千升啤酒一期10万千升工程、设立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用于其年产40万千升啤酒一期20万千升工程。
此外,燕京啤酒还将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其年产15万千升啤酒三期工程、对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其扩建工程。
燕京啤酒10月12日收跌2.05%,报21.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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