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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应与政府分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2日 00:04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记者金炜乌鲁木齐报道】

  新疆各行业协会内存在的问题有望得到改善了,从10月1日起,《自治区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加强对行业协会存在的政会不分、服务水平低、运作不规范等问题的管理。

  10月10日,起草此办法的责任人之一、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孙旭光表示,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中,行业协会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结构调整、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起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也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经济纽带和桥梁。

  但在行业协会的发展中,有的协会依附在政府部门之间,借助政府机关职能开展活动;有的虽挂牌成立但无所作为,发挥的职能比较弱;有的协会自身内部管理机制上运作不完善,不够民主、长期不换届、财务不透明等问题也逐渐产生。

  自治区民政厅社团管理处处长闫鹏介绍说,该《办法》的出台,即是规范和约束行业协会的良性发展,今后各行业协会内存在的政府和协会不分离、协会服务水平不高、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都将得到改善。

  《办法》规定,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避免行政化倾向,要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脱钩,以此理顺之前“政会不分”的关系。

  同时,在职国家公务员和依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不能在行业协会兼职;因特殊情况确实要兼职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且不能领取兼职报酬。

  该《办法》是新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首次出台的。此前新疆规范行业协会的依据仅有1998年国务院制定出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规定》。

  据悉,目前,新疆共有行业协会、商会性质的社团1900多家,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又讯】新疆“异地商会”办法也在酝酿起草中。目前,新疆部分异地在疆企业联合会(商会)存在的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已摆上了政府部门的案头,为了促进其健康高质量的发展,目前,相关管理办法正在起草之中。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02年第一家异地在疆商会成立至今,省级商会达到17家,市级规模达到7家。近些年,这些商会在招商引资、促进两地政府间的经济桥梁作用日益明显,2009年,通过商会组织的招商引资额达到100亿元。但商会在发展中,也逐步出现发展瓶颈,如凝聚力下降等问题。

  某异地在疆商会的一位副会长坦言,他所在的商会一年开不了两次会,企业计划通过商会发展的愿望也无法实现。

  (12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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