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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道,杭州市政府10月1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该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同时《实施意见》也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在差别化信贷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此外,杭州市要求非本市居民在该市购房申请贷款的,需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该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实施意见》还明确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并提出要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以及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和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报道并援引杭州市房管局介绍,统计表明,今年5-9月(截至9月27日)主城区销售的9257套商品房中,属于家庭首套购房有6247套,占到了67.5%。截至9 月30日,杭州市区可售商品住房21917套,面积299.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加35.2%和30.7%。
在杭州出台房产调控细则之前,深圳、上海已分别在9月30日与10月7日根据国家9·29楼市新政出台调控细则,包括实施限购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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