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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河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18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22%,高于去年1个百分点。郑州、开封、洛阳等10个省辖市的38家大型商场营业额7.58亿元,同比增长25.97%。10月1至3日为销售高峰期,商场客流较平日增加3倍以上,销售额4.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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