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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资协商3年实现全覆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30日 09:15  商务部网站

  “要落实协商要约机制、工资共决机制、职工参与机制,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在全省各类已建会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海南省集体合同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海南省协调劳动关系的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总商会)、省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三方五家”,采取共同动员、联合发文、共同培训、联合检查等办法推动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截至6月底,全省已建会企事业单位中,签订集体合同的6452家,签订率为63%;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4302家,签订率为42%。

  据悉,海南省将着力落实协商要约机制、工资共决机制、职工参与机制,力争今年覆盖率达60%以上,2011年达80%以上,2012年基本实现在全省各类已建会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全覆盖。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在会上说,海南省从2007年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工作;2008年10月,“三方五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2009年,这项工作在该省全面铺开,“三方五家”又发出《海南省关于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海南省将以省政府的名义出台《海南省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对该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可以说,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三方合力、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符兴提出,各市县劳动关系三方也要通过联合下发文件、分解任务指标、制定协议参考文本等方式合力推进,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推进目标,明确量化指标和责任部门,力争到今年底覆盖率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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