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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墓位如何处理? 民政部门称暂无明确规定

  本报于9月27日报道了《成都首例 陵园登报催缴墓位维护管理费》,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根据相关规定,墓位的使用期限以20年为一个周期,许多读者来电询问,如果墓位超过了20年的使用期限,将如何重新办理使用手续?为此,成都商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目前法律法规对此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因为经营性公墓发展得比较晚,目前很少有墓位超过20年的使用期限。墓位超过使用期限以后,墓位继续使用的手续如何办理?是否收费?收费多少?现在没有人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四川省民政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买墓位并不能买到墓位的所有权,只能买到墓位的使用权,而且从法律法规来看墓位的使用权最长也只有20年。

  上述人士称,有的陵园、公墓为了增加销售,声称所售的墓位是永久性的,其实是一种虚假宣传。“绝对没有永久性墓位,墓位的使用期限是20年。”政府会加大公益性陵园的建设。

  据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2000年发布的《成都市公墓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墓位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周期,到期需继续保留的,丧家应按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手续。”那么购买墓位20年后,究竟该如何重新办理使用手续?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几家陵园,他们均表示,“办理手续相当简单,比如是2000年买的墓位,20年后到期了,要继续保留,家属只要带上身份证以及合同在2020年来陵园更换新合同即可,不需要产生额外的费用,只需继续交付管理费即可。”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刘林鹏 胡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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