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9月29日讯 (记者李绍庆)今天,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意见》28条相关措施,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试行免费
落实省确定的2010-2012年风力发电上网电价原则上按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元的标准执行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地面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实行国家、省、市三级分摊办法,执行好2010年、2011年、2012年地面光伏并网电站目标电价(含税)分别为每千瓦时1.7元、1.4元、1.2元的政策。国家及省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后组织好实施,并对规划建设的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试行免费政策。
城市休闲公园实行低票价
根据城镇建设实际,科学及时核定交通客运、供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价格与收费标准。
整治汽车购置、上牌、年审、检测等方面的收费,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和二手汽车交易市场价格秩序,整顿和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减轻汽车消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定价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对暂不能免费开放的城市休闲公园实行低票价政策,实行有利于吸引团体游、节日游的门票价格政策,坚决查处旅游服务环节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居民用户实行阶梯式水价
我市将完善和落实服务业用水、电、气与工业同价政策,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加大差别电价和超能耗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对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30元。落实超标准耗能加价制度,适当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加大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和季节性浮动价格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推行到农户的终端水价制度;健全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抽采地下水的加倍征收水资源费;对已完成一户一表计量用水的居民用户,实行居民用水阶梯式价格政策;对造纸、漂染、电镀等高耗水行业中的落后产能研究实施差别水价政策,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制定完善鼓励中水回用价格政策,研究制定废旧资源回收相关价格与收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回收废品废物用于生产,适时发布市场回收参考价格。
鼓励降低或取消高中择校费
落实省2012年前对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的政策,以及对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规定标准的40%收取的政策。加大教育收费规范力度,严禁违规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逐步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鼓励降低或取消高中阶段择校费。
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设立药事服务费及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的动态监测,适时调整零售指导价格,继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完善药品定价机制,逐步推行对医疗机构销售高价药实行低差率、低价药实行高差率的差别加价政策。
尽快出台物业服务收费办法
培育和完善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清理涉房收费政策,取消对未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收费项目,降低反映较多的收费标准。待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布后,尽快出台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办法。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房租金审核,促进保障房建设。
实施鼓励就业和再就业的收费政策,对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依据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政府部门向劳动者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就业培训、发布职业培训信息等服务项目实行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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