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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银行七成贷款用于当地可获政策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9日 13:29  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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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财经讯,为加大县域信贷资金投入,央行、银监会两部委今日联合出台相关《考核办法》,规定可贷资金与当地贷款同时增加,且年度新增当地贷款占年度新增可贷资金比例大于70%(含)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可按低于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执行,达标且财务健康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可按其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申请再贷款,并享受优惠利率。此外,监管部门将优先批准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设分支机构和开办新业务的申请。

  两部委表示,由于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固有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特征,以及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尚处于转型过程之中,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农村金融服务力度总体上仍然不足,农村地区资金外流的情况仍然存在。《考核办法》的出台,将对考核达标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施正向激励的政策,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这将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据了解,考核将由央行和银监会进行,每年实施一次,第一季度完成对上年考核。考核结束后,两部委将公布并实施达标机构在货币、监管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对上年达标而本年未达标的机构,取消上年享受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的实施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相关负责人指出,《考核办法》仅对考核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施正面激励政策,对未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不实施任何负面惩罚措施,不会对未达标金融机构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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