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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拒绝庆典彰显社会温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9日 07:32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郑文

  据报道,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27日审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其中明确禁止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商业演出等活动。

  用法规的形式让学生彻底告别与教学无关的商业、庆典“义工”角色,体现了社会的温情,也是一种文明与进步。

  人大代表林鹤鸣在给今年的全国两会建议中提出,规范学生参加庆典活动,凡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活动,要坚决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即便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也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绝不能让他们受到伤害。这条建议被媒体评为2010年全国两会“十最”建议之最“体谅学生”的建议。

  时下,很多大型活动喜欢让学生来“锦上添花”,诸如政府部门举办的一些竣工、奠基开工以及一些重大的商贸活动等,为何少不了学生的表演呢?一是一些领导总喜欢场面热闹;二是学生是不用花钱的“义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用起来非常方便;三是受委派的学校一般都将此类活动当成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质量上有保证。

  笔者在网上查询发现,教育部几乎每年都下发有关禁止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商业演出等的通知,但一些地方组织此类活动却屡禁不止,有的地方甚至在一天内组织小学生参加三四场演出,严重妨碍了学生的学习,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已经引起了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强烈不满。

  这方面的例子很多。2001年7月份,湖南邵阳洛湛铁路邵阳段的配套工程之一的邵阳市火车南站站前区开发建设举行奠基仪式,100多名学生参加庆典,每人手里拿着五六个氢气球准备在庆典结束时放飞,当时正处于太阳暴晒之下,氢气球爆炸燃烧,现场有几十名学生被烧伤。2005年10月18日,重庆一工业园奠基,学校按上级要求全校停课参加,结果20分钟的仪式竟让学生在雨中等了两小时。

  将学生视为庆典“义工”,显然是剥夺了学生应当享有的受教育权,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让学生拒绝庆典,法律法规给予了支持和保护,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有了法规关键在执行,除此之外,相关的制度应该跟进,例如建立严格的学生参与庆典审批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带头拒绝组织学生参加庆典,有利于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在社会上也能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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