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加分”方向正确。未来应完善公务员岗位设置,实行“定向录取”
【背景】8月底,重庆、福建、内蒙古、陕西等地在公务员考试公告或政策解读中明确规定,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等政策。
此前,上海、山西等地已宣布将取消部分或全部公务员考试“加分”。但是,其他省份目前仍在实行不同类目、不同分值的“加分”优惠。同是公务员考试,政策差异如此之大,令取消“加分”省份的考生抱怨连连。
“公务员热”持续多年,虽然用“一分压千人”形容有些夸张,但获得“加分”的考生无疑会有很大优势。长期以来,各省份在“加分”方案制定和管理上差异甚大,“加分”项目繁杂,标准和计算方法也难统一。
除了人们熟知的少数民族“加分”,优秀论文、扶贫支教、烈士子女等都可获得不同程度的“照顾分”。更有个别地方还爆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可获加分”等,显失公平。加上隐性的“内部照顾”,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屡遭质疑。
有基层工作经验,报考公务员就可“加分”,如此制度是否合理?此次取消“加分”后,会不会影响大学生下乡的积极性?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白智立认为,对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大学生,取消报考公务员考试“加分”,这有助于更科学地制定录取标准、筛选人才,也能有效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从最终目标看,应当全面取消报考“加分”,完善岗位设置,并实行“定向录取”。
白智立认为,现行各项考试“加分”政策,都与出台之初的时代背景有密切联系,是“特定时期催生了特殊的政策”,应当适时改进。
以“大学生村官”为例,为吸引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政府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比如报考公务员享受“加分”,就是其中一条。这一政策,在一段时期内,对缓解大学生就业难、提高村干部素质、增进大学生对基层社会的认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就业环境的变化,大学生择业观也发生了转变。此前的正面激励,在今天已经变成了一些考生投机取巧、用人单位发财致富的捷径。政策制定者巧立名目,考生们则绞尽脑汁,目的只有一个:加分。
在竞争激烈的考试中,往往一分就决定人的命运。那些与“加分”政策不沾边的考生往往被动地报考“村官”,期望以少则一年、多则两年的基层工作经验,换来公务员考试的“加分”,乃至未来的提拔重用。
在白智立看来,那些无意“村官”但却选择下乡的大学生,其实浪费了青春年华;那些真心愿意从基层做起的考生,这种“非自愿村官”越多,就越不公平;这些人到了基层后,也很难真心去扶贫或支教。
白智立表示,取消报考公务员“加分”,有望缓解上述“三输”局面。尽管在最初一段时期内,由于优惠政策取消,选择到基层就业的大学生会减少。但是,减少的本就是把基层工作视为跳板,心不在岗的一些人,并不足为虑。
因此,对少数民族、大学生村官等特定群体报考公务员,普遍加分的意义和效果并不大。更有效的办法是不再搞“加分”或其他照顾,而是通过增加单设岗位的数量来达到预期目的,甚至可针对每一群体单设相应的岗位,比如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可专门招考熟悉当地民族习俗和文化的少数民族考生。■
(财新记者 刘志洁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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