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石川
悠悠万事,公共利益最大。收入分配改革关系到公平正义,不能因为利益博弈就稍作停留,也不能因为利益调整阻力大,就迎合利益集团。“不换思想就换人”,对那些在部门利益驱动下,阳奉阴违,不配合、不支持改革的人,应该考虑换掉;对那些担心在改革中不能获益或不能最大获益就千方百计阻挠的部门,也应该改革了。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底能不能出台现在很难说,即使出台我认为它也是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的。”一位多次参与讨论《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即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起草工作的官方智囊有些悲观。他认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公诸于众,很大原因就在于这种模式下部门之间的利益较量。在部门分割的体制下,部门之间缺乏规范的磋商沟通机制,牵头部门往往需要付出极大协调成本,加上部门之间利益的博弈,改革方案的出台极其困难。
从2004年国家发改委操刀收入新政,迄今为止已经历时6年,中间先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去年9月,发改委就收入分配改革展开新一轮意见征求,今年3月曾上报国务院,后被退回,目前仍在修改过程中。此前有消息称,改革方案年底将面世,一时让公众寄予不少厚望,认为收入新政离成型已经为时不远。然而,如今看来,公众实属过早乐观。不仅不该乐观,反而应该忧心忡忡,原因有二:其一,有专家担忧,即便年底出台“也是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其二,各部门的阻力太大,改革方案的出台极其困难。
毋庸赘言,收入分配改革到了必须进行的时候了,这是因为我们贫富悬殊日益严重,不启动改革,必将积重难返,中央也深知此问题的严重程度。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诚然,“如果说把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看做是政府的责任,那么,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就是政府的良知。”政府有责任做大蛋糕,更要尽快分好蛋糕。但为何蛋糕做大了,却难以分得好呢?
其实,稍加梳理即可发现,任何一项关乎公共利益的改革,都存在利益博弈的情况。当初,医改方案为何难产?这是因为受制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博弈。正如数年前,全国政协委员方廷玉指出:“一个医改方案,14个部委一起讨论了一年,至今还不明确。什么原因?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统筹,互相扯皮,各有各的部门利益。如果不成立一个权限高于各部委的领导小组,很难协调各方意见。”后来果然传出消息称,医改的部级协调小组组长由国务院的一位副总理担任,这足以说明利益博弈之激烈。
利益博弈不可怕,可怕的是利益博弈过大,危害了公共利益,即一些部门、一些人只顾自身利益,看不到公共利益,或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小圈子利益,不惜危害公共利益。“许多行政机关对待有利的职责(收费权、审批权、处罚权),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你争我夺;对待利益不大的职责,就像击鼓传花一样惟恐落在自己身上。”曾有学者对部门利益膨胀现象,作如此辛辣描绘。斯言不谬!不只当初医改难以推行是这种情况,《反垄断法》的迟迟不能出台,也与许多部委都想行使主导权有关,在权力难以分摊的局势下,这些部委互不相让,毫不退缩。这样的例子可谓多矣。
那么,面对利益集团的不断做大,面对正常的利益博弈日益发生了异化,面对公共利益一再受到伤害甚至被边缘,该如何推行相关改革,坚决捍卫公共利益呢?在笔者看来,将利益博弈公开透明化是一个层面。不是利益博弈、争权夺利吗?这些部门都是谁?是如何争夺的、如何博弈的,应该将细节公之于众,这就有利于公众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关键是赋权于民,强化公众的力量。另一个层面是,国家要有改革决心和雷霆手段。有人称,“要对高收入群体的二次调节,最重要的手段还是打破垄断,但这需要时间和智慧。”固然需要时间和智慧,但归根结底需要决心,打破垄断不是空洞的符号,需要实际的行动。
当然,还需明确一点,更彻底的举措是改革推动改革的方式,即改变“由一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改革模式。究其原因,正如专家所称,在部门分割的体制下,部门之间缺乏规范的磋商沟通机制,牵头部门往往需要付出极大协调成本,加上部门之间利益的博弈,改革方案的出台极其困难。这种模式是我们国家政策制订中最常用的模式,这种模式下,每个部门往往都只从自己的角度去考虑。专家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在调整利益结构分配时有人提出,垄断行业现在都是国企,超额利润要回归社会,因此国企要提高上缴的利润到50%。但国资委就不干,它要维护国企的利益。在这种情景中,即便收入分配改革出台,往往会“各部门是相对满意的,但老百姓可能不会满意”。
悠悠万事,公共利益最大。收入分配改革关系到公平正义,不能因为利益博弈就稍作停留,也不能因为利益调整阻力大,就迎合利益集团。“不换思想就换人”,对那些在部门利益驱动下,阳奉阴违,不配合、不支持改革的人,应该考虑换掉;对那些担心在改革中不能获益或不能最大获益就千方百计阻挠的部门,也应该改革了。以公共利益的名义,笔者呼吁,再也不能放任收入分配改革遇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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