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物业税“空转”试点范围扩大业界人士称下半年房价或略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 13:58  南方周末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俗称“新国十条”)下发,已经4个多月。8月中旬,据媒体报道,部分城市的房价又开始了涨价的暗流,让调控的效果再次受疑,而从”新国十条“颁发至今,中央还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不免让人产生疑问:调控政策是否会继续?政府是否会再出重拳?

  大部分学者和业界人士均称,下半年,如果政府不再出台扼制新政,预期房价将在稳定的基础上略有上升。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表明,今年1到7月,全国商品 房销售面积4.58亿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9.7%,其中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3%。

  就在此时,始于2003年的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范围在不断扩大。包括四川和青海等省份的几个地级市,近期纷纷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即物业税“空转”),云南、山东等一些省份也正在积极落实“空转”试点事宜。

  8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公开证实,我国将推进房产税改革。

  学界和业界均注意到,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大部分一线城市几乎无地可卖,二三线城市用地也日趋紧张,以往部分城市一年动辄数百亿元的土地财政日渐告急。

  而与土地财政一次性为地方政府带来庞大收益不同的是,房产税是在物业持有环节征税,为地方政府带来的是更持续稳定的税收收入。

  物业税“空转”试点范围扩大

  《上海证券报》报道,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四川自贡市、内江市,以及青海西宁市,并不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试点城市,而是各省份根据本省情况选定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一份《关于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的通知》,布置物业税“空转”试点扩大范围的工作。上述城市正 是按照这一安排开展物业税“空转”的。记者此前也了解到,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各省、区、直辖市今年都应该在自己辖区范围内选定一个城市进行物业税“空 转”试点。

  从这位人士透露的信息来看,下半年还会有更多地级市加入到物业税“空转”队伍中来。《上海证券报》记者经过多方了解后得知,包括山东青岛市和云南曲靖市等,均有可能在下半年陆续开展这一工作。

  房地产评税技术将推广至交易环节

  在“空转”试点增加的同时,作为物业税“空转”7年的重要成果——房地产评税技术,也将被推广到二手房的交易环节计税当中。这一技术的可以打击目前二手房市场普遍存在的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现象。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加紧对地方税务人员就此进行技术培训。记者了解到,到今年6月份为止,国家税务总局在扬州税务学院已经举办了三期“全国房地产模拟评税及计税价格核定培训班”。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去年7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房地产评税技术主要采用市场法。所谓市场法,是指通过收集与分析可比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情况,确立房地产的价格比较基准,调整或修正相关数据,从而确定房地产评税值的方法。上一页1下一页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