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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或写入刑法修正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8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钟华

  【本报北京讯】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和醉酒驾车已写入刑法修正草案,并在8月下旬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10月有望通过。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建议,引入恶意欠薪罪。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据悉,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有关部门已经启动了《刑法修正案(八)》的研究起草工作。一位参与修正草案起草的人士表示,第八次修正草案涉及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和醉酒驾车,恶意欠薪罪和危险驾驶罪或单独设立。据悉,这是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对刑法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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