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心城区和东湖风景区3小时搞定
本报讯 (记者 黄峰) 今后,个人买房办理土地证,当日即可领取。昨日,市国土规划局透露,本月起,在全市七个中心城区和东湖风景区托管范围内,实行个人土地登记发证“当日可取”的服务。这一时限较原来大大提速。
据介绍,国土规划部门办证窗口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后,3个小时即可办完所有手续,并发证。
●新购买的个人商品房土地登记。
●同栋楼已有住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其他住户房改房的土地登记。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个人二手房交易土地登记。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个人土地更名、更址登记。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个人土地抵押登记,不含个人土地担保(反担保)抵押登记。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个人土地抵押注销登记。
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
江岸区洞庭街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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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珞狮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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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生态风景区分局
武昌区沿湖大道27号
86775465
●新商品房办证需要资料:土地登记申请表;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主不能到场申请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房改房办证需要资料:土地登记申请表;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房主不能到场申请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房改房协议书或出售直管公有住房审批表。
●二手房办证所需资料:土地登记申请表;交易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方不能到场申请的,提供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证。
●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或交易协议书:土地收益金发票;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更名或更址办证所需资料:土地登记申请表;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主不能到场申请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更名、更址的证明材料。
●个人土地抵押办证所需资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土地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委托办理的,提供公证委托书;抵押权人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房地产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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