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和继续推进我省加油站标准化建设,结合近年来我省行风评议情况,省商务厅与省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户满意加油站和加油服务明星的推选,2010年将推选产生100座用户满意加油站和省级加油服务明星10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和继续推进我省加油站标准化建设,提升加油行业服务水平,通过推选一批站容站貌、规范经营、规范服务好的“用户满意加油站”和技能精、服务周到的“加油服务明星”,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加油站改善站容站貌、规范经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成品油零售市场客户满意度,逐步提升整个行业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组织机构
“用户满意加油站”和“加油服务明星”推选活动在省商务厅指导下,由省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为加强推选活动的领导和监管,成立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人员组成“云南省用户满意加油站和加油服务明星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推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负责“用户满意加油站”和“加油服务明星”推选的日常工作。
三、推选范围
凡云南省境内合法经营一年以上,经营条件达标的加油站都可以申请参加推选“用户满意加油站”;在加油站工作一年且直接服务于群众的加油站一线员工可参加“加油服务明星”推选。
四、推选办法及步骤
(一)自查自荐
加油站根据“云南省用户满意加油站”推选细则对自身服务规范,站容站貌开展自查和整改完善。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在自查、整改完毕后向所在地州、市商务局申请参加 “用户满意加油站”推选;加油站也可在本站员工中推选一名参加 “加油服务明星”推选,“加油服务明星”推荐要求和推荐表可从省商务厅网站上下载。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的加油站和加油站员工的自荐由各州市分公司统一向所在地州市商务局提出申请。
(二)各州市推荐
各州、市商务局对辖区内申报加油站进行实地检查,认为符合“用户满意加油站”推选标准、条件的,按本地区加油站总数百分之五的比例向省推选领导小组推荐,并填写“用户满意加油站”推荐表;各州市可向省推选领导小组推荐2-3名加油站员工,参加全省“加油服务明星”推选。每名推荐的加油站员工须填写“加油服务明星”申报表。各州市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
(三)综合评审
1、《加油周刊》对各州市商务局推选的“用户满意加油站”进行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发放和收集;省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在各州市推荐的“加油服务明星”初步推选出10名。
2、省推选领导小组对全省问卷调查满意度排名前100名的加油站和10名“加油服务明星”进行抽查或暗访。
3.对抽查或暗访符合本次推选规定的加油站和加油服务明星在商务厅、《加油周刊》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四)认定表彰
对公示无异议的加油站由省商务厅、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授予 “云南省用户满意加油站” “加油服务明星”牌匾和证书,并在全省推广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用户满意加油站”和“加油服务明星”推选活动是全面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商务部门要提高认识,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观念,认真抓好落实。要做好 “用户满意站”推选标准的宣贯工作,引导经营者积极参与,对照“用户满意站”推选标准对加油站站容站貌、规范经营、规范服务等方面进行标准化整改完善。
(二)各州市商务局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推选本地区服务好、用户满意的加油站和加油员工。重点是通过这些活动树典型, 培育出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加油站和加油站员工,认真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塑造新型加油员工形象,改变本地区加油站形象,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三)开展“用户满意加油站” 和“加油服务明星”推选活动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不给企业增加负担,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加油站收取费用。
(四)“用户满意加油站”称号实行动态管理,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获得“用户满意加油站”称号的企业进行抽查,对不符合“用户满意加油站”推选标准的加油站将撤销其“用户满意加油站”称号。
联 系 人: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孙英
联系电话:0871-3135027传真:3148600
省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
联 系 人:施光文
联系电话:0871-3123569传真:3123569
附件1.云南省用户满意加油站和加油服务明星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云南省用户满意加油站推选标准
3用户满意加油站推选表
4.云南省加油服务明星推荐表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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