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传宏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山东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山东省工商联于2006年2月正式启动了民企帮村活动,组织引导工商联会员企业在做强、做大自身企业的同时,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经过5年的扎实推进,民企帮村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山东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品牌。
为进一步交流经验、启发思路,省工商联于常委会之际在威海市召开了全省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现场观摩会。威海是全省乃至全国民企帮村活动的发祥地,多年来,不但为民企帮村活动提供了好的思路,而且创造了宝贵经验,推出了先进典型。会上,现场观摩了山东华夏集团有限公司和威海冠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帮扶的村庄,交流了几个典型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威海经济开发区也介绍了开发区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经验。参会人员都感到深受教育、深受鼓舞、深受启发。让大家最感慨的是,在参观现场,大家亲眼见证了被帮扶的农村一派富足祥和的景象,支撑这一切新生活的是帮扶企业在旧村改造时充分考虑了农民今后的生活问题,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大家最感动的是,山东华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春亭在面对帮扶过程中的坎坷时,宁可让企业吃亏受气,也要时时以农民利益为先,处处让农民满意。站在华夏园的山顶上,俯瞰当年破烂的民房已被一排排规划整齐的住宅楼代替,企业与周边农村同富共进,和谐地融绘出新农村的美好画卷。
民企帮村活动的实践成果充分证明,开展民企帮村活动有利于整合工商联系统的力量,破解“三农”难题,彰显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有利于改善和密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在新形势下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添助力、增加活力;有利于工商联组织创造性地全面履行职能,不断提高凝聚力、扩大影响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广泛深入地开展民企帮村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山东省的民企帮村活动已按照《山东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的安排,圆满完成各阶段任务。近期我们将根据实践经验和形势需要制订第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我认为在今后开展活动时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争取把民企帮村活动纳入党委政府农村工作总体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一个长期艰巨、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各个方面共同的事业。各级党委、政府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作为工商联围绕中心、体现特色的民企帮村活动不能在系统内单打独斗,必须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接受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与党委、政府的部署步调一致,协调推进。这既是工商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将工商联的思想政治工作手段与政府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相结合,为民企帮村活动争取有力支持的必然要求。近几年,青岛、威海等市工商联一系列民企帮村主题活动都被纳入政府重点推进的支农举措并逐步形成了品牌效应,活动力度更大,效应更为显著。在今后活动中,各级工商联都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详细汇报活动进展情况,积极与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办等部门联系建立合作机制,把民企帮村活动融入到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全局之中,从而使活动更加贴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要始终正确把握民企帮村活动基本原则。民企帮村活动是光彩事业活动在新形势下的拓展和延伸,是紧跟中央部署、符合山东实际、深化光彩事业活动的新的重大举措。民企帮村活动与光彩事业一样,都以德行并重、义利兼顾为宗旨,以扶贫济困、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为把民企帮村活动引入积极、稳妥、健康发展的轨道,既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又兼顾民营企业的利益和积极性,我们在活动之初就强调必须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互惠互利、互尊互谅、注重实效、循序渐进6条基本原则。实践证明,始终坚持这6条基本原则是确保民企帮村活动健康持久发展的关键。我们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上述基本原则,在使农民得到实惠的同时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开辟新的发展领域、创造新的发展条件,而不能一味地动员企业捐款捐物,偏离民企帮村活动的正确轨道,混同于慈善事业。
三要抓好项目建设的全程服务。民企帮村活动有关项目的成败,不仅关系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系到农民的致富机会,必须倍加关注。要从项目启动到落成投产,全过程参与协调服务,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确定帮扶项目时,一定要认真筛选、严格考察、科学论证。要讲求实效,量力而行,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出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性规定,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企业解决税收、收费、用地、用工等难题,扶持企业做强、做大,以充分发挥其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
四要建立健全表彰激励机制。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对社会责任的主动担当。在这几年的实践中,广大民营企业在自身实现较好发展之后,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通过民企帮村这个活动平台反哺农业、帮扶农村、回馈农民。对这种崇高的品格和境界,我们一定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2008年以来省工商联会同省委统战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表彰了民企帮村十佳示范企业,收到了很好效果,下一步还要加大对他们的宣传力度。各级工商联要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和深化对民企帮村活动的宣传,特别是强化典型宣传,为民企帮村活动的健康深入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励更多的民营企业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要将民企帮村活动纳入各级工商联年度考核内容,同时把参与帮扶的成果作为民营企业评先树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的必要条件,健全考评激励机制。
组织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重要职责,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拓展发展空间、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力载体,我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将进一步深化认识、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积极、全面、扎实、稳妥地把民企帮村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民企帮村活动打造成造福于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作者系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11E1)
新闻视点
经过5年的扎实推进,民企帮村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山东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品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