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家有旧家电?好消息来了!从7月24日开始至2011年12月31日,凡是在我省注册的单位团体以及具有我省户口的居民,都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
按照商务部等三部委的要求,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时间暂定为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种是消费者使用频率较高、市场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及拆解处理补贴。
根据我省刚刚下发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规定,凡在河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单位和团体,或具有河南省户口的个人,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并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均可享受家电补贴。据悉,省财政部门已预拨2010年第一批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2.78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在政策实施期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回收企业,可享受运费补贴。
在政策实施期内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按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家电拆解补贴。
在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享受补贴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享受补贴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根据规定,补贴标准为每台电视机最高400元,每台电冰箱最高300元。
据介绍,我省确定了第一批61家销售企业和8家回收企业,共有400余家网点,建立了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和回收的网络。
我省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包括苏宁、国美、永乐、五星等家电卖场。消费者只需拨打这些销售企业的客服电话,即可享受上门回收旧家电服务。消费者若想了解更多的信息,可以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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